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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国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制度修改

作者:Clare    新闻来源:北京神州华茂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7-6-22

韩国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制度修改

 

 

 

目前,韩国的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制度正从实质审查制度(SES)逐步转化为非实质审查制度(NSES)。

 

为了响应申请人希望加快外观设计授权过程的要求,KIPO修改了外观设计法,从199831日起为部分生命周期短的产品引入了非实质审查制度。在NSES制度下,可以在申请日起23个月内登记外观设计专利,并能享受如多重申请和授权后异议等各种方便申请人的制度。即使在NSES下的申请不进行实质审查,其授权要求和权力效果与进行实质审查的申请是一样的。通过非实质审查制度获得授权的申请,如果不满足授权要求的话,可通过授权后异议制度或审判来无效。

 

目前,可以应用NSES制度的产品还是比较少。但是如果目前的转化试验成功的话,KIPO将逐渐扩大适用非实质审查制度的产品范围。

 

外观设计图片,其必须包括:

1.     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;

2.     对外观设计及其要点的说明;

3.     外观设计图片:应该包括立体图,主视图,后视图,右视图,俯视图和仰视图,及其它在描述该外观设计是必要或有用的视图(比如,剖视图)。就平面设计产品而言,只需要提交俯视图和后视图。外观设计产品的照片,模型或样品也可以代替图片被提交。

 

 

注:版权属于北京神州华茂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所有,如需转载,请注明出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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